致:福建省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豪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轩晨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经研究决定,对行署大院道路修复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比选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行署大院道路修复工程
工程地点: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
施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建设规模:128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工期:60天
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
比选人的控制价(最高限价):165000元
二、比选被邀请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评选办法:资格审查通过的合格投标人,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方。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08月 26 日至 2020年08月30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建阳房管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 月 31日16 时00分,投标人应于为2020年8月 31 日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建阳房管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 )。
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工程报价单;⑤投标承诺书;(工程报价单和投标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的统一模板,否则视为无效。)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我司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经我司允许后,比选被邀请人及其代表可进入踏勘的现场,比选被邀请人及其代表必须自行承担进现场踏勘后的一切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若有必要,比选被邀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被邀请人自行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比选被邀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成交原则:根据现有国家标准和相关工程技术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方,合同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0 年 8 月31日下午16:00时
比选地点:南平建阳房管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 )
联系人:程鹏 电 话:18250231016
南平建阳房管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